叶小文
2017年01月07日08:27 来源:人民网-人民日报海外版
2017年开年不久,1月6日,十八届中央纪委召开第七次全会,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,强调要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、创造性、实效性。
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,肩负着党的信任和人民的期盼,承担着维护党章、党规、党纪的重要职责。纪检机关好比是反腐遏贪的铁锤,打铁还需自身硬;好比是钱柜娱乐app的聚光灯、探照灯,既要消灭前方“死角”,更要防止“灯下黑”。全面从严治党,当然要“严”到这个极为重要的专责机关。
不受制约的权力难免腐败,绝对不受制约的权力就会产生绝对腐败。如果只拥有权力而不承担责任,只行使权力而不接受监督,每一个执法者都有可能成为潜在的法律破坏者,而每一个公民都有可能成为这种破坏行为的受害者。
执纪、执法者自身不能置身于纪律、法律红线之外,监督者自身不能成为监督的盲点。信任不能代替监督。如果监督、遏制腐败的队伍和机制也出现腐败,就会发生政治学定义的“高峰腐败”,反腐败斗争已经形成的压倒性态势就有可能功亏一篑。能否有效防范和杜绝这种现象,考验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定力,关系到坚决遏制腐败的最后防线。
中共十八大以来,绝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,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贡献,纪检监察机关的影响力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很大提升。但也正是这种影响力,让一些纪检干部成为被“围猎”的重点对象。
怎么办?
一是打铁自身硬,加强自我监督。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管好自己,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,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“不以一毫私意自蔽,不以一毫私欲自累”。